西安市出台居家养老运营补助管理新标准

17.12.2015  10:52

近日,西安市财政局会同市老龄委、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补助管理办法》,调整了社区居家养老运营补助标准。

市财政目前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运营补助。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餐桌和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或精神方面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

运营补助为年度补助,每年市和区县老龄办、民政、财政部门依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量等因素进行考核,根据评分多少给予补助。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补助按照评估标准的120%执行。每分标准为1000元。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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