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出台

08.07.2015  10:36

陕西传 媒网讯(记者 董芸)西安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7月7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通过并正式出台。

截止2013年底,全西安市60岁以上老年人约122.72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4.43%。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50万人左右。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西安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100%的镇(街)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在片区化的农村社区建设互助性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养老服务就业岗位达到6万个以上,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主要任务是健全保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履行政府托底保障职责,办好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保障性养老机构,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实行政府供养,适时提高供养标准。从2015年开始,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要在2017年底前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社区坡道、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推动和扶持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同时,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组织开展以“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活照料。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西安市要求各区县要切实发挥好三个层级养老服务机构功能。积极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内容的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

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建设集培训实训、护理康复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各区县都要建设1所公办社会福利中心,重点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70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提供养护服务,充分发挥托底作用。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对现有的政府办养老机构,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开展民间资本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对新建机构应当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

依法推进养老机构许可,2015年开始,按照简政放权、深化改革的要求,5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由市上审批,5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由区县审批。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

推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老年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提供上门访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探索在养老机构设立“家庭病床”,并享受相关医保政策。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加强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

西安市政府要求,加大投融资力度,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适当向农村倾斜。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养老服务;体育彩票公益金要为 本地 区老年人配备健身器材。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把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吸引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加强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民政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发展老年电子商务,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和电话预约挂号、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针对性服务项目。

西安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市政府成立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任务。各区县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西安市政府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