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

13.04.2016  10: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实现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5〕219号)要求,我市于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民参保登记对象

    西安市户籍人员,外地来西安常住人员及本市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人员。

    二、全民参保登记时间

    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底结束。

    三、全民参保登记内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个人就业情况。包括就业状态、工作单位名称、个人身份等。

    (三)个人参保信息。包括已参保情况:当前已参保险种(包括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未参保情况及原因、异地参保情况等内容。

    四、全民参保登记方式

    按现居住地登记的原则,由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登记或个人到现住地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登记。登记对象不在户口居住地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五、全民参保登记要求

    依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要求,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调查登记时,应当佩戴工作证件;被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就业情况和参保信息;对调查登记对象提供的资料,各级机构和调查人员应依法予以保密,不得用于全民参保登记以外的其他用途。

    请社会各界及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配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并欢迎对登记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电话:12333。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

    全民参保登记知识

    一、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对比,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活动。

    二、为什么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面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参保率达98%以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主要措施

    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通过与公安部门同期户籍人口和外来居住人口信息数据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分类进行参保登记。

    1、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和重复信息采集。

    2、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以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下同)社保经办机构和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为单位,逐个排查、重点入户调查,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登记,对个人不愿意参加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及外出就业、上学、参军、被判刑等情况要在登记时进行标注。

    3、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唯一标识的西安市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数据库为依托,通过现有社保经办系统对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五、“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登记对象内容及地点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登记,核查比对相关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实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1、登记对象:

    (1)西安市户籍人员;

    (2)外地来西安常住人员;

    (3)西安市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人员。2、登记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个人就业情况。包括就业状态、工作单位名称、个人身份等。

    (3)个人参保信息。包括已参保情况,当前已参保险种(包括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未参保情况及原因、异地参保情况等内容。

    3、登记地点:

    个人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登记。

    六、我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的时间

    西安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将于2015年9月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预计于2016年7月底完成试点工作。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为了推动加快建立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让每个公民都享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与每位市民息息相关,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圆满完成此项工作。(记者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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