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百日整治行动首日开展进高校活动

15.10.2014  19:34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方案(2014年)》,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0月8日印发了《西安市开展运输企业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百日整治实施方案》。自10月15日至次年1月15日,对全市范围内货运车辆及大、中型客运车辆,重点为公交、客运、货运、通勤、旅游、渣土、危险品运输等运输企业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信息收集(10月15日-25日)、检查整治(10月26日-12月25日)和巩固提高(12月25日-2015年1月15日)三个阶段。由各区(县)政府、五区一港两基地管委会筛选辖区整治车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联合开展检查。对查处的超标排放车辆,要求限期维护治理,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对逾期不治理或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除按照《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处罚外,还要限制营运许可。同时,定期在媒体对检查情况较差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

长安区首先响应,提前摸清了辖区20余所高校通勤班车的底数。在方案执行首日,联合市环保局、公安局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进高校活动,拉开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大幕。尾气中心在当日对培华学院长安校区通勤班车和公务车辆的检查中,共检测各类机动12辆,超标1辆,报废淘汰黄标车3辆。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所有超标和冒黑烟车辆均下达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当场处以50元罚款,并限其30日内对车辆进行维护治理和复检,凡逾期不复检或者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