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毕业生集中报到

14.06.2016  18:57
 

  从今年起,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业务将进一步延伸扩大至毕业3年内大中专毕业生。

  报到备案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办理

  以往,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集中报到备案时间段内都只接待应届毕业生,从今年起,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业务将进一步延伸扩大至毕业3年内大中专毕业生。也就是说,毕业3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都可以在区县及开发区办理报到备案。

  今年,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按照“属地化”办理原则分别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区县、开发区人才中心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体负责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市本级国有企业及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区县国有企业和本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毕业3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负责本区县未就业回生源地的毕业3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开发区国有企业和本开发区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接收的毕业3年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工作。各区县及各开发区人才中心具体负责备案手续办理。

  大中专毕业生这样办理报到手续

  与西安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与西安市国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大中专毕业生,个人登录西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信息后,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户籍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西安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与上相同,不用携带《就业协议书》。

  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在西安毕业生就业网上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在《报到证》原件上进行备案签章,留存《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及户籍材料复印件,并为需要落户的毕业生核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和《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

  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非西安市生源专科(含高职)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要办理西安户籍的,按照《西安市迁入市区户籍准入暂行规定》,须持相关资料在迁入区县公安部门办理《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大中专毕业生这样办理改派

  进入西安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其中回生源地毕业生,改派期限为3年;普通就业毕业生,改派期限为2年。超过期限不再办理改派手续,以干部调动方式办理人事关系。

  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重新签订到市本级、区县、开发区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就业的,持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或录取通知书等资料领取原《报到证》后,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市内改派手续。

  西安市已接收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向原接收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说明改派原因。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毕业生解约函。毕业生持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接收函到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西安市已接收未就业毕业生在市外重新签订就业单位的,向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申请领取《报到证》,再持相关资料到原学校申请改派。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