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构建“信用西安” 诚实守信者享受绿色通道

02.07.2016  17:36

    记者昨日(7月1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围绕品质西安建设,着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到2020年,全市以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将基本建成。

    公务员诚信档案与考核任用挂钩

    《意见》指出,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推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做出的承诺,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领域为重点,完善市场主体诚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商务信用氛围和守法经营环境。

    徇私枉法等纳入司法诚信档案

    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戒毒执法公开,全面推行“阳光司法”。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机构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

    “一站式”查询公共信用信息

    社会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将更简单方便。按照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目录的要求,整合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细化共享内容和使用规范,推行“一站式”查询服务,方便社会依法了解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分类管理等规章制度,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制定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应用目录,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同时建立侵权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共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

    守信者将受到激励,而失信者则受到惩戒。鼓励各级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机构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积极挖掘和树立各类诚实守信的典型,并使诚实守信者优先享受“绿色通道”、重点支持等相关激励政策。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制假售假、偷逃税费、失信被执行人、逃废债务、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商业欺诈、虚假广告、黑中介以及破坏生态环境等失信信息,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建立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对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

    定期发布“红黑榜”,推动“诚信活动周”、“全国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等公益活动的开展。

    推进涉农信用建设

    有效整合县(区)域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档案,推进涉农信用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等主题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信用评价及成果运用机制。

    金融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各类具有金融交易行为和为金融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记者 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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