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保局成功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16.06.2016  19:08

  2016年6月13日晚,西安市未央区一企业库房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环保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积极应对、科学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

  6月13日17:40,西安润通石化有限公司租用西安汉晟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库房因不明原因失火,失火库房存储润滑油1000件左右,并引燃隔壁一家PVC管材库房。市环保局立即安排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指导配合应急抢险工作。经监测:4个监测点位大气中的VOC(总挥发性有机物)值为厂界东0.862mg/m 3 、厂界南3.562 mg/m 3 、厂界西2.856 mg/m 3 、厂界北mg/m 3 ,均未超出评价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5.0 mg/m 3 的限值。

  至当晚20:00,明火均被扑灭。由于厂区地势低凹,未央区石化大道周边区域未建成市政管网,消防部门在扑灭火情中,产生的消防用水除部分进入厂区雨水收集池外,大量含有润滑油的消防水蓄积在厂区水泥地面。事件发生后,西安市环保局现场应急人员指导企业及街办人员及时用砂土对消防水进行封堵,现场未见消防水外流。市环保局将监督涉事企业收集处理围堵在厂区内的含油消防水,并妥善处置本次事件中的固体废物。

 

 

(责任编辑:郑易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