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二次公告)

15.05.2015  1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西安市第九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报告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总投资34676.72万元。规划用地面积约309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580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827.2m2,地下建筑面积7175.8m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医院住院楼(地上十五层、地下二层),地上一至六层为诊室、检查中心等,七至十五层为病房。地下一层停车场,地下二层停车场、设备用房,及人防和消防水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是产生的扬尘和施工设备噪声,其次是产生的固体废物、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工程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要求

严格按照西安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的控制或处置,注意施工期的生态保护,严格施工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送排风方式,排风次数须不小于6次/h。车库设置排气筒收集废气,于地上2.5m排放。

备用发电机废气由抽风机收集后专用烟道排放,排放高度高于地面2.5m米。

(3)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排入医院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预处理后的废水经西安市第一(邓家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水泵等设备设于地下单独的设备间,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采取区内限速、禁鸣号等措施降低区内交通噪声。

(5)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收集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产生的医疗垃圾集中存放,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西安市第九医院住院楼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污染控制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和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有何不同意见。

②公众对项目选址有何不同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市第九医院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东段151号

联系人:田小松

电话:13992826626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思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与槽郢路交口立基大厦B座1709室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298223622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  公众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