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被正式命名“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2.02.2016  13:11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命名西安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自2016年2月至2019年2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精神,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要求,促进城市提高发展质量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省、质量强国,西安市积极响应国家质检总局部署,自2012年开始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在创建中,西安市积极践行“抓质量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务必强质量”的先进理念,大力弘扬“承古开新,向上向善”的西安质量精神,紧扣“五大质量”,突出“六大机制”,抓质量管理,保质量安全,强质量基础,重质量惠民,把质量贯穿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国家验收组对西安市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西安市在多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基础上,以先进理念创新整体布局、支撑基础建设、谋求创建实效、打造质量文化、促进全民共享,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市民生活幸福指数明显提升。  西安市的创建经验,对西北地区甚至全国的质量事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2012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活动。目前,全国已有85个城市获批创建,其中15个城市已获得命名。西安是我省第一个,西北第一个,西部第三个获得国家命名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