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安庆华医院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02.12.2016  01:35

市环批复〔2016〕242号

西安庆华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报告》(庆医医字〔2016〕70号)等资料收悉。根据环保灞桥分局对你单位使用X射线装置《登记类核技术应用项目备案表》意见,以及现场核查情况,经审查,认为已基本符合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及环境保护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规定的许可证条件,我局同意向你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范围

(一)单位名称:西安庆华医院

(二)单位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办田洪正街1号

(三)法定代表人:付向荣

(四)联系人:陶先锋

(五)联系电话:029-83626200-6620/13109522398

(六)传真:029-83315975

(七)邮编:710025

(八)许可项目:使用医用Ⅲ类射线装置。

二、许可项目内容

该单位现使用医用X射线机6台,属医用Ⅲ类射线装置。

三、许可证编号

陕环辐证【A0052】

四、许可证期限

本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30日。

五、持证期间工作要求

(一)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经省环保厅认可的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管理,设置并规范使用工作区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定期检查辐射防护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和警示标志的完好性,确保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

(三)落实年度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和安全防护评估制度,每年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并依据监测报告编写单位辐射安全防护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环保灞桥分局。

(四)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完整连续的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五)你院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及射线装置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完善许可证手续。

(六)许可证到期需要延期时,要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许可证延期条件的资料。

六、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对你院环境保护与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检查,环保灞桥分局负责对你单位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