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展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

02.12.2017  00:57
核心提示: 昨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即日起在陕西玛雅房屋中介有限公司、陕西境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西安海汇万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房天下房屋中介有限公司、西安百年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开展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其他各经纪机构在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后可申请开展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 昨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即日起在 陕西 玛雅房屋中介有限公司、陕西境商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西安海汇万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房天下房屋中介有限公司、西安百年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开展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其他各经纪机构在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后可申请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期间,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单位要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交易监管,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服务平台房源挂牌工作,实现房源信息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杜绝虚假信息,透明交易流程,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稳定。 

关于开展西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局执法监察队、市房产信息中心及相关单位要协同配合,加强二手房房源信息核验、房源信息发布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处理,切实推进服务平台有效使用。 

经纪机构应当保持经纪门店、营销推广渠道公示的房源信息与其发布在服务平台的该房源信息一致,并明确标示房源核验统一编码,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得对外发布。在服务平台因各种原因下架的房源,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门店、其他营销推广渠道及第三方网站的信息一并下架。经纪机构未按本通知要求使用服务平台的,予以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其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