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检察建议书监督作用大

21.10.2014  18:32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在办理赵某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时,发现新城区公证处在给立遗嘱人出具的《遗嘱证明书》时,文中表述的时间与落款时间不符,出现了前后矛盾的现象。

发现问题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前往新城区公证处进行核实,经调取公证案卷,认真核对后发现系公证人员笔误所致。问题查清后,该院向新城区公证处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希望公证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工作人员责任心,以便充分保证公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新城区公证处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非常重视,不仅迅速派员对该份公证文件进行更正,而且对检察机关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敬佩不已,该处负责人表示欢迎检察机关对其今后工作进行监督。         

(作者: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王晓航  张会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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