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明限行尾号3和8

13.12.2016  03:31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12月8日14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当日22时启动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截止12日晚,西安市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将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12月13日,西安市机动车牌尾号为3 和 8 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十区三县),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止通行。特提醒广大司机自觉遵守。

  此前,经环保、气象部门会商研判,结合中省预报结果,预测12月11日-15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趋势稳中有降,12月11日-12日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仍将处于重度水平,13日-15日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但预测整体将维持在中度污染水平。

  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议:广大市民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各类大型露天活动延期或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