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检查违规卖房行为

17.01.2017  10:37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实习生蔡秀梅)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为整顿和规范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市物价局在全市开展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物价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内商品房销售单位和房屋中介机构进行检查。专项检查工作从1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检查全市商品房销售单位和房屋中介机构中是否存在以下行为: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的;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的;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的;标示信息不全的,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的;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的,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的;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不执行“一价清”政策规定的;特别是在销售价格外另行向购房人收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费用的;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 

西安市物价局要求,各区、县物价局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坚持规范与惩处相结合,对辖区内在售楼盘和房屋中介机构逐个进行检查,不留死角,切实把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对于那些屡查屡犯、拒不纠正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