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啦

04.01.2016  22:18

2015年12月30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应用,该院通过电子卷宗系统已成功制作上传侦监、公诉案件电子卷宗各一件。

去年10月份,上级院下发通知后,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原有基础上,立即着手筹备电子卷宗系统工作。主要是认真学习文件,了解具体要求;积极联系沟通,协调完善设备;指定专人负责,随时跟进了解上级要求;深入分析当前进展情况与上级院要求的差距,制定符合该院实际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电子卷宗系统的规范制作和如期上传与应用。

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将电子卷宗作为案件受理的必备条件,工作人员对电子卷宗逐页审核,做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完全一致。未移送电子卷宗的,案件不予接收。电子卷宗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安机关补正后再行移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时,补充侦查的案件材料应制作电子卷宗一并移送。同时,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法院后,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对电子卷宗进行备份留存。这些工作为电子卷宗系统顺利上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作者: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王旭清 雍宏蓓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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