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开展三个月市民获现金奖励超两万

19.12.2016  05:30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记者昨日从市治污减霾办获悉,截至12月14日,3个月时间市民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平台举报的事项已达到686件,其中微信举报668件,网络举报18件。向市民发放奖金20200元。


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正式上线已经3个月,各职能部门根据《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积极宣传推广、快速响应处理、扎实核实查处、耐心沟通解释、严格审查核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得到了市民的大力支持。


市民岳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祥云路与长乐东路交叉口,壳牌加油站停车场,长期焚烧汽车废旧轮胎橡胶品等,气味刺鼻的现象。市城管局受理该投诉后,派出执法人员赴现场勘查,经调查,确有焚烧现象,市城管局已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整改。向岳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300元。


市民曹女士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车牌号为陕AVP617的机动车在凤城七路行驶时严重冒黑烟。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受理该举报后,由执法人员进行了查处。经检测,该车尾气排放超标,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在15日内维修复检,尾气排放达标后才能上路行驶,经审核向曹女士奖励现金人民币100元。


市民郑先生通过“西安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微信公众号举报阎良区前进东路剑桥公馆小区二期建设工地,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通宵施工,未采取防尘措施,尘土飞扬噪音巨大,影响非常恶劣。阎良区政府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核实,经查问题属实,现场责令停工,下发整改督办单,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经审核,向郑先生奖励现金人民币300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进入供暖季,加之雾霾天气频扰,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极为不利,已经有一周时间处于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为此,市治污减霾办号召广大市民踊跃参与,积极行动,从举报身边的焚烧垃圾树叶、冒黑烟车辆、工地扬尘污染、燃煤烟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做起,共同防治呵护我们共同的环境。


市民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微信搜索添加“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公众号;二是登录西安市政府网站的“西安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平台”专栏;三是向西安市治污减霾办来信举报(来信地址为: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市治污减霾办,邮编:710006)。


执法部门提醒,由于拍摄照片部分不清晰、违法主体不明确、违法事实描述不清,以及一些举报者没有留联系方式等,给执法人员后期查处造成困难。因此提醒市民朋友在举报时,注意举报要素一定要齐全,有奖举报实行实名制,必须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发生时段等相关证据和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