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梯维保建“黑名单” 上榜将被禁接新业务

29.04.2016  09:57

    记者昨日(4月28日)从西安市质监局获悉,5月1日起,西安市将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实施安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电梯维保单位,将被严格限制或禁止在本市承接新的业务。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在用电梯数量已达60527部,年均增长率15%左右。备案登记的电梯维保单位253家,但是西安市的电梯维保单位存在多方面问题。比如有的维保单位规模小、条件差、有经验的作业人员配备不足;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在选择维保公司时,重价格轻质量,导致电梯维保单位低价恶性竞争;有些维保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有的维保单位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对维保人员培训教育和监督制约。此外,部分物业管理单位对维保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日常巡检不到位,设备老旧,维护经费投入不足,这些都为电梯安全运行埋下隐患。

    为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约束维保行为,提升电梯维保质量,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的电梯维保单位列入“黑名单”,采取重点监控、政策制约、舆论监督、向发证部门建议撤销资质等严厉措施,逐步淘汰不良信用单位。

    市质监局特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黑名单”制度就是要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维保单位列入“黑名单”,采取相应严厉措施,直至逐出西安电梯维保市场。通过向社会公布,负责人约谈,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限制评先评优,限制或禁止在本市承接新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业务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维保单位落实维保质量安全责任,约束规范电梯维保行为,提升电梯维保质量。

    在曝光不良信用单位的同时,目前市质监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西安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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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以下13种情形维保单位将被“拉黑

    ●12个月内在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过程中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或由于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质量原因造成电梯责任事故1次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12个月内被立案查处2次以上的,或24个月内累计被立案查处3次以上的;

    ●12个月内被通报3次以上应急响应不及时的;被通报2次以上维保或救援现场持证维保人员数量不足2名的;

    ●12个月内3次以上出现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故障困人事件被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查确属维保质量问题的;

    ●12个月内被通报2次以上由于维保质量原因导致定期检验复检率高的(月排名全市前十位);

    ●连续2年在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定为“无星”的;

    ●12个月内被通报3次以上维保合同变更未备案的;

    ●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施工的;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或出卖许可证,以及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的;

    ●将承接的业务进行非法转包、分包的;容许无资质单位挂靠或以其名义实施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和维保活动的;

    ●谎报、瞒报、故意迟报事故的;

    ●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监管的;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视情节加入“黑名单”。 记者 梁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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