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法官真是好!”

25.05.2015  16:44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未央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涉及新疆维族群众权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调解再到全部履行完毕仅用了三天,不仅实现案结事了,而且使原本因沟通不畅,千里索赔未果心生怨气的新疆维族群众消除了误解,打开了心结。

        2015年4月3日,在西安打工的维吾尔族青年买卖提努尔因一起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噩耗传到远在新疆疏附县夏巴勒巴格乡的家乡,一家人顿时陷入悲伤。考虑到路途遥远,家庭经济困难,全家人决定委托一名亲属赶往西安处理善后事宜。由于语言、文化上存在着较大差异,与肇事方沟通较为困难,始终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死者家属无奈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刚到未央法院起诉时,维族群众情绪极度焦躁不安,不时扬言如果法院不能很好解决,就要采取过激行为。得知维族群众已经来西安一个月有余后,该院依法及时受理。承办法官也在立案当日及时约见了这位委托代理人,耐性倾听他一个多月来遭遇的各种困难。办案法官在耐心倾听讲述后,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相关法律及民族政策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对法院的审判流程、当事人权利进行了介绍。同时迅速协调交警、法律援助等相关部门,尽可能为其提供帮助。

        由于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办案法官第二天就组织双方调解,通过面对面做思想工作,鼓励双方换位思考,帮助双方消除误会,促进双方缩小分歧,终于使得双方相互谅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办案法官用诚心感化了这位委托代理人,打消了他的各种顾虑,也打开了他的心结,案件最终达到了原、被告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结果。次日上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拿到了全部45万元的赔偿款。那到赔偿款后,千里求偿的维族同胞难以掩饰激动的泪水,用不流利的普通话感谢道:“法官,我下午就要回新疆了,我回去一定要告诉身边的人,西安的法官真是好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