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督导30家重点排污企业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1.2016  05:32
核心提示: 记者从西安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在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进一步加大了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的督导力度,对全市火电、集中供热等30家重点排污企业落实24小时驻厂值守监管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报讯(记者文锦) 记者从西安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在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进一步加大了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使用优质煤的督导力度,对全市火电、集中供热等30家重点排污企业落实24小时驻厂值守监管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昨天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全员出动,分赴全市各大重点排污企业再次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了用煤企业使用优质煤情况、驻厂监管情况、污处设施运行情况、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停运情况等。各监管重点企业均按照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执法人员现场采集了煤炭样本并送检,等检测报告出来后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据了解,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使用煤质超标的企业,将处燃煤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烟气超标的企业,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逾期不改正得将实行按日连续处罚,确保烟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