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普法工作润物细有声

10.06.2015  13:56

从2011年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结合不同行业对象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丰富多样的专题普法教育活动,成效明显。

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 在办理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案件中,积极开展以普法为主要内容的个案预防,针对每一个案件不同的成因及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检察建议,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并在案件办理结束后进行定期走访、回访。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在狠抓监内安全防范的同时,加大了对监外执行人犯的考核力度,落实帮教,并试点社区矫正工作,有力预防监外执行人员再犯罪情况。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以区预防协会为平台,已发展预防协会单位和网络单位70余家,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网络。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与区委党校联合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有悔改表现的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组织区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联合碑林博物馆建立“检察文化教育基地”,并组织近万名干部职工接受了传统文化、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教育。率先成立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选调以纪检组长为首的八名检察干警组成,先后深入建筑、电力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

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 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实行未成年人“捕、诉、防、帮、教”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行三见面,即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与家长或监护人见面、与学校领导老师见面,了解全面情况,分析犯罪原因,制定帮教措施,并分别不同情况,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坚持打防并举,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和“检校共建”,通过校园庭审、典型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对青少年多发的盗窃、抢劫、伤害等犯罪类型中嫌疑人的犯罪心理、实施手段、危害后果及处罚措施进行介绍和分析,教育青少年远离不法侵害,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开展综合性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不断丰富宣传形式,认真安排部署“综治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禁毒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分工。突出宣传综合治理和平安碑林创建工作以及检察机关职能和举报工作,结合检务公开、办案程序、典型案例的宣传形成宣传声势,分别上街、进社区、进企业宣传十余次,制作宣传展版50余块,散发各种各样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4000余次,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增强了公民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供稿: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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