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迟缴暖气费会有滞纳金吗?物价部门无此规定

13.11.2014  09:23

    昨天上午,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副处调研员周玉敏来本报接听问暖电话。"滞纳金"、低保收费优惠、一次性交清供暖费等10大问题成市民投诉热点问题。

    分户计量收费标准咋计算

    李女士问:自己所在的小区中,各住户都装有分户计量表,物业称可以按照分户计量两部制缴纳暖气费,但不知道暖气费按照分户计量收取,收费标准是什么,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

    答:分户计量是一种既节能,又可以按照用户需求使用暖气的计费方式。根据《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热量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分户计量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分户计量的具体计算公式为: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 +计量热价 {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集中供暖非居民不高于7.5元/平方米

    王先生问:自己居住在某厂区家属院,采用的是市政集中供暖,按照面积收取供暖费,据自己了解,市政集中供暖按照面积收取,每平方米不得高于5.8元,但因为自己将房子租了出去,物业称因为租户将房子用于办公,就按照6.5元每平方米收取暖气费,不知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答:小区采用市政集中供暖,按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这是物价局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而对于非居民来说,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5元,至于房子的用途,物价局无法界定。

    供热收费政策无“空置房”一词

    冯女士问:如果家中不使用暖气,但偶尔会回家住几天,想要申请缴纳30%的供暖费,而物业称只有空置房才适用该政策,家中住人就要按全额缴纳供暖费,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答:居民用户如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由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物业口中的“空置房”来源于《物业管理办法》,但在供暖收费的相关政策中,并没有提到“空置房”这一名词,供暖期只要居民不用热,提前向物业提出申请,如果居民家中装有分户计量表,或可以隔断热源,物业应该不供暖并只收取全部供暖费的30%。

    自备锅炉定价要公开透明

    李先生问: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每平方米收6.2元,曾经了解过供暖的收费标准,知道小区自备锅炉与市政集中供暖价格不一样,但想了解供暖费用是如何制定的?

    答:市政集中供暖使用的燃料是煤,而小区自备锅炉可能采用天然气,因为原料的不同,供暖的成本也有所不同,导致自备锅炉与市政集中供暖的收费有差异。如果小区采用自备锅炉供暖,定价应该公开透明,物业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出示供暖的成本,或邀请业主全程监督供暖的过程,如使用何种原料、锅炉是怎么烧的,所需的人工费用等,让业主们明白供暖费的定价过程,并且将制定出来的供暖价格,向所在区的物价部门申请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