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局出台旅客携带品新规 1月12日起实行

16.01.2015  21:35

陕西 传 媒网讯(记者 陈燕 通讯员 焦键 李丽娟)为进一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和铁路站车秩序,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相关管理规定,西安铁路局自2015年1月12日起实行旅客携带品新规定。

新规定明确,自2015年1月12日起,西安铁路局管内各客运站严禁旅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自行车)和妨碍公共卫生、影响旅客列车车内通行、容易污损铁路车辆、影响站车环境秩序的物品及动物进站乘车。

同时对旅客免费携带品的重量、体积等细节进行了规范。乘坐动车组列车:成人20千克,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3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130厘米。乘坐普速旅客列车: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携带品的长度和体积要适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不能妨碍其他旅客乘坐和通行。

需要指出的是,残疾人出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铁路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如果确需携带自行车等大型物品时,请提前办理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