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执法行为在内部监督中进一步规范

02.07.2015  19:00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案件统一管理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多措并举提升检察环节执法规范化水平。

今年5月初,该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对2013年以来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案件涉案财物进行清查,逐一核对实物,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制定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5月25日,该院正式启用新赃证物室,所有赃证物(实物)一律由案件管理部门保管、监督,确保安全出入库。

在统一管理外来法律文书方面,该院由案管办统一收录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对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函、辩护意见等,也由案管办扫描录入系统,加强对采纳律师意见情况的内部监督。

该院还不断完善律师(诉讼代理人)服务机制,充分保障和落实律师(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自5月11日起,凡是辩护律师和经过检察院同意的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的,均严格遵照规定在3日内安排阅卷,并免费为其提供拷贝电子卷宗光盘。

同时,该院积极克服疑难复杂案件多、年轻干警多、办案经验不足等困难,大力推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系统自动轮案制度,刑事案件办理由传统的“领导手动指定”承办人向“业务系统自动指定”顺利过渡。他们还严格审查各类法律文书,杜绝文书错漏,规范文书应用,提升案件质量。对《案管月报》进行全面改版,力求精准反映当月全院案件总体情况、通报案件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使各业务科室做到问题底数清、整改方向明。

(作者: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王月婕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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