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旬邑法院:“三并”厚植廉洁之根

24.03.2016  11:59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通过实施司法廉洁“三并”方案,使廉洁之根厚植司法沃土,迸发出盎然的生机和活力。

        引导与警示“并兼”。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范为抓手,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等资料。院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带头讲党课,对司法实践领域出现的腐败典型深挖根源、剖析原因,引导法官干警自警、自省、自励,教育干警学规范、明是非、观典型、重自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明察与暗访“并举”。  该院设立“院长信箱”、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畅通廉政监督渠道。结合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集中组织法官干警对廉洁作风情况进行自查整改。院党组和纪检组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注重审判执行工作一线人员的廉洁办案情况,对基层法庭、院内业务庭室的日常执法办案工作进行随案抽查,突击检查,针对办案法官的为民作风、纪律作风等情况和发现的不良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顿,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

        预防与惩处“并重”。该院注重营造司法廉洁的精神氛围和创建氛围,不断丰富廉政建设载体,搭建廉政教育平台。多次举办司法廉洁演讲比赛,开展“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教育活动,紧紧抓住节假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推送“司法廉洁”手机提醒短信、内网提醒邮件和官方微博、微信信息;因地制宜打造“廉政文化墙”,以传统书画、醒目标语等形式,利用诉讼服务中心、楼层LED显示屏,将廉政格言、警句等进行广泛发布,使法官干警在耳濡目染中接受到廉政警示教育。在做好监督预防的同时,对发现的法官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进行约谈、问责,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帮助干警认识错误、规范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