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缺席审判 证据关键

28.11.2014  11:50
        最近,西安市周至县法院秦岭法庭办结了一起缺席审理的离婚案,女方外出七年之久找不到人,法院公告声明,被告依然未到。为了审理好此案,主审法官贾赟费了不少劲。

        原告张某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眉县姑娘张某某,两人一见钟情,于2000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2001年11月17日生一男孩,取名张宇鑫,意味着他们生了金娃娃。可好景不长,由于女方父母相继去世,男方给钱不多未达到妻子的满意,双方为此矛盾剧增,女方便独自外出打工。

        可是,从2007年1月起,妻子便不见了人影,这可急坏了张某,每年数十次找人,后又打听到妻子去南方广东打工,他又托人在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寻找,仍无下落。一晃多年过去了,有人给张某介绍对象,他不敢见面。为了不影响双方正常生活,今年夏天,张某到女方家的居住地眉县法院起诉离婚。但由于女方户口在周至,眉县法院将此案移送到周至县法院审理。

        秦岭法庭受理此案后,由副庭长贾赟主办,贾赟是个年轻法官,但办事稳健,善于抓住案件的关键情节。贾赟办的“零证据、案中案”被媒体刊载,《西部法制报》曾以“法官巧断家政案”进行了报道。他有个特点,每次办案亲自查证核实。

        这次,面对女方缺席,他说:“证据充分是办理缺席案件的关键。”为了寻找第一手资料,他冒着39度的酷暑,开车去百里之外的眉县,在同被告的兄长谈话取证后,又在原告村中调查。

        贾赟担任法官五年来,所办案件无一纠错案,受到当事人和院领导的一致好评,也受到县、市领导的表扬。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希望有更多这样办案认真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