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机关及各分局按照市局纪委要求组织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

13.10.2014  13:32
      市局机关9月28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就国庆节期间落实有关规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禁收亲属以外的礼金礼品;二是操办喜事须提前书面报告;三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同时按照规定各支部开展了对照自查。
      浐灞分局9月28日下午召开科所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及市局纪委下发的警示案例五则,组织对前期制定的《工商浐灞分局作风建设与效能建设督查考评暂行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并就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局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对市纪委出台的《规定》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及《规定》内容传达至每名党员干部,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严格做好国庆假期值班工作,做到人员必须在岗,按时向市局上报值班情况,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抓好防火、防盗以及内外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度过一个平稳有序、安全祥和的国庆假期。
      阎良分局9月29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陕西省近期18起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的调查通报,并就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局要求:一是要严格贯彻执行《规定》要求,自查自纠,按照时限向分局纪委报告;二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不廉洁和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三是以警示案例为戒,举一反三,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四是要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分局机关及各工商所、队的车辆在节日期间全部封存,执行公务用车需经带班领导批准;五是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碑林分局9月29日组织召开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结合实际要求:一是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局领导的指示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市局《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警示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节日期间公车一律按要求封存,定点存放;三是要认真安排节日期间值班,接待好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有序的节日。同时,还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
      雁塔分局深入开展国庆节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全局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改进。一是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纪委《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和《陕西省18起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问题的通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遵守;二是加强提醒引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对本单位车辆、人员及时提醒引导,督促严格遵守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1名干部主动向局纪委报告家庭婚丧喜庆事宜,落实了备案制度;三是严格车辆管理,全局车辆一律在固定地点封存,车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加强督导检查,组织3名纪检监察员开展“一周一检查一通报”,向全局公开通报存在的3个问题,局纪委书记亲自带队开展暗访,向被检查单位下发5份《纪检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要求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领导干部,先免职后处理,直接责任人按照纪律规定严肃问责。
      曲江分局组织各支部再次学习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相关重要文章学习的通知》等文件和市局纪委近期刊发的《警示案例》以及《华商报》于9月27、28日刊发的《省纪委监察厅就陕西省18起违反公车使用规定问题的通报》、《西安市下发并实施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纪检监察工作第14071期》刊发的《市局纪委警示提醒:查处公车私用依据高清摄像监控线索》,旨在给大家提供一面“镜子”,打造“知廉、爱廉、守廉”的干部队伍,教育全体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能力,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经开分局组织各支部传达学习《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借婚丧嫁娶敛财情节严重党员领导干部可被开除党籍》等内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以“警示案例”为镜,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简朴、文明、务实过节。
      航天分局加强节前廉政教育,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察局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和市局纪委刊发的警示案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小官大贪》,要求全局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知荣辱、明廉耻,克己自律、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
      高新分局开展节前警示教育,组织人员集中学习市局纪委转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相关文件和近期市局刊发的警示案例第67期、69期,以及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该局要求各科所节前组织干部学习,从抓细、抓小、抓实入手,时刻教育全体干部遵章守纪,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