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租户被要求缴高额物业费 物业:因为是群租

18.01.2018  22:41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业主物业费一平米9毛,租户却要收2块3,我们租户就该缴纳那么高的物业费么?”近日,租住在西安碑林区新艺城小区的袁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小区物业在收取物业费上区别对待租住户。

  袁女士说,她于2017年4月租了新艺城小区的一间房子。从入住开始,一直以来都是按0.9元每平米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可是今年物业却告诉她,租住户物业费要涨价了。“物业说要涨到2块3一平米,理由是因为我们是租住户,通过中介租房有明显的盈利性质,所以要按办公用房收取物业费,如果我们不交,物业还会采取限制水电的措施。

  “但是谁租房子不是通过中介,中介盈利了,我们作为住户又没盈利,而且我们租的房子是自己居住的又不是办公用房。”袁女士说。

  今天(1月18日),西部网记者联系到了碑林区新艺城小区物业。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提出要按2.3元每平米收取物业费,但最终还没确定。

  “因为这个房子被中介改成了群租房,不是一户居住的,甚至连厨房都单独出租。我们认为这不是单纯的出租行为,盈利性质更强,所以我们想按办公用房的金额收取,但目前仍在协商。”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杨磊律师表示,物业的做法存在瑕疵。

  “首先,法律并没有对群租房的物业收费标准有特殊规定,住宅和写字楼的物业收费是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实施政府指导价。第二,物业服务公司无权直接变更房屋用途而采取较高的收费标准,对于物业公司来讲,群租房的管理成本无疑更高,但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提高物业费用,例如召开业主大会制定新的业主公约,并且通过合法的表决。”杨磊认为,物业提高租户物业费的做法并不合适。

  对此,西部网也将情况反映给了碑林区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编辑: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