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规定严禁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任职

14.10.2015  15:19

  “十三五”期间,陕西法治政府建设该怎么去做?10月14日起省法制办起草的《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下简称《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2016年底前,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权力清单,将职责权限、法律依据、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严禁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任职,退休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任职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规划》中的内容是否合理,对“十三五”期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您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等,在11月15日前,都可登录省法制办官网(http://www.sxzffz.gov.cn)查看《规划》全文,并通过发传真至029—87294931、或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法制办。

   要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简化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方便百姓是我省法制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规划》规定,“十三五”期间,我省将继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的行政许可项目尽可能下放基层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对许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按照规划,2016年底前,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权力清单,将职责权限、法律依据、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在此基础上,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承责方式,在2017年底前建立责任清单。到2018年,实现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严禁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任职,退休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任职应当按照规定办理。

   将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机制

  现在一些法规规章的起草都是由相关职能部门自己在做,这样的好处是内容更专业,但也有弊端,即可能会将部门利益纳入其中,为了使法规规章更加公平、《规划》规定,我省将建立政府法制机构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机制,规范起草单位的遴选、委托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同时要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立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

   对涉及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政府信息不仅要公开还要解读

  在信息公开方面,《规划》指出,要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政府红头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公布后,要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权威解读稿件、邀请专家参加媒体在线访谈、鼓励学者发表评论文章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做好解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时要求,要加强对行政执法领域内的不作为、乱作为监督,坚决纠正和惩处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的行为。动态管理执法依据和岗位责任,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并要严肃查处未取得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