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街头解读宣传新政策 发现违规燃放烟花可举报

08.12.2017  16:08

  民警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

  昨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在西安市人流量较大的钟鼓楼广场开展《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咨询活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副局长李西安带领治安管理大队、北院门派出所,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为市民答疑解惑。

  此次《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的施行,把废旧金属收购业、机动车维修业、开锁业、提供按摩服务的洗浴、足浴等经营性休闲场所纳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范围,规范了行业义务,明确了法律责任。新条例的实施解决了基层民警无法可依的局面,将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特种行业健康发展。

  当日宣传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2月1日起实施,是西安市为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的管理条例。民警告诉三秦都市报记者,今年以来,公安莲湖分局共查处燃放烟花爆竹16起,处罚18人。市民如果发现莲湖辖区内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或违反《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可向莲湖警方举报,举报电话:87278514。

  文/图本报记者谢斌李佳

编辑: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