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司法局认真学习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1.03.2016  13:29

3月16日,宝塔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干部及全区基层司法所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共30余人参加了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西安市司法局、潼关县司法局、陕西省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领导依次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随后,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作了重要讲话。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主体主要由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缺口由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以及实习律师、大学生等组成的志愿者为补充,经费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出。法律顾问由县区司法局和镇街司法所推荐,由村组和社区聘任,采取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当前农村、社区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主动参与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最后,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作了总结讲话,省司法厅借鉴西安市莲湖区、临渭区、潼关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典型成功经验,决定在全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用三年时间实现在我省全面覆盖。按照安排,今年我省将实现贫困县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明年在城市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18年,全面实现工作全覆盖。

该区司法局和区委法治办下一步将针对“如何让法律顾问真正‘下基层’,打通法治到群众跟前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探索,力争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搞好。(汪成洋)

来源:宝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