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时间和人民来检验

05.07.2016  12:24

      “我要把‘当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作为履职尽责的唯一标准,把为民多修路修好路、把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为第一要务。”拟任县交运局局长的表态发言朴实无华。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我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拟任县民政局局长的表态发言以古鉴今。

      “坚持做到‘心中装有红绿灯,行为遵循安全线’。清正廉洁履行职责,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担任什么职务不重要,说到就要做到很重要。”拟任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表态发言情真意切。

      ……

      这是在6月21日召开的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10名拟任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6名拟任县人民法院副庭长做出的庄重承诺。

      按照《白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提请机关报送的提请任免报告、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拟任职资格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在认为有必要时还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考察,然后组织对拟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待考试通过后再提交常委会议审议。拟任命人员作任前表态发言,是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前的最后一项程序。每一位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议上做出自己庄重的承诺,接受人大监督,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监督、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会后,他们的任前表态发言还将公布在白河县人大网上,接受人民的监督。

      票决通过后,16名新任命人员领取了任命书,并公开进行了宪法宣誓。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会议室里显得格外庄重、严肃。

      宣誓完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明安语重心长的说:“希望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珍惜岗位,坚持依法履职,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谨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时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时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

      誓言声声,铿锵有力;领导寄语,引人深思。就让时间和人民来检验这些新任命人员的承诺吧!


      (曹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