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成为基层党员干部律己的“紧箍咒”

03.11.2015  18:51

三严三实”中的“严以律己”是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硬性指标和刚性要求,在新常态下,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打成一片”的同时,要认真思考何为“律己”,时刻不忘律己的“紧箍咒”。

律己”,即克制、把握自己。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之所以要“律己”,是因为人民群众赋予了我们太多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按照规则、制度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严以律己的最好落实方法。

权力是一柄双刃剑,使用得当可以建功立业、造福于民;使用不当则令人堕落、为害人间。谨慎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就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用权为民。焦裕禄、杨善洲、沈浩等优秀干部典型,之所以令群众长久怀念,正在于他们无论地位高低,始终秉持为民情怀,一心一意将手中权力用于服务人民。反观一些腐败分子,起初或不乏为民之志,但在追逐权力的过程中逐渐堕落,将公权异化为谋私工具,终至身败名裂。

坚持“三省吾身”、用权为民,要求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规则和制度的约束。权力如流水,在沟渠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则将淹田毁屋,破坏力巨大。领导干部唯有树立法治思维,谨守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权力滥用。随着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逐步完善,党员干部当秉持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让制度要求内化于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从心所欲不逾矩。

在“严以律己”中最大的阻力在于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要求党员干部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有权必有责,用权需自律。一些权力失范、失控现象的发生,与领导干部缺少责任意识不无关联。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自我提醒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避免因位高权重而忘乎所以。唯有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以戒慎戒惧的心态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常怀“律己”之心,才能真正做到用权为民、造福于民。(榆林市定边县杨井镇党委书记樊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