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家事审判庭 让离婚有了“冷静期”

12.06.2017  00:11
核心提示: 近日,西安莲湖区法院制定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家事案件将实施一系列新的举措。

本报讯(记者 谢斌) 近日,西安莲湖区法院制定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家事案件将实施一系列新的举措。

根据方案,莲湖法院将设立家事审判庭,并依据家事案件的特点规范受理、速裁、调解、审理等流程。今后在审理家事案件时,将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庭教育功能,强化不公开审理原则,以弥合亲情、消除对立为目标,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建立多元调解制度。积极动员和发挥民政、妇联、工会、共青团、社区、社工组织等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搭建家事纠纷社会化解平台。逐步建立家事调解员、社会联动联调组织、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三级调解机制。

莲湖法院将在莲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派驻家事审判巡回法庭。建立完善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家事案件财产保全制度、心理疏导制度、冷静考验期制度、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等。推行各项反家暴措施及夫妻感情修复计划。方案还规范了离婚证明书的出具及判后跟踪、回访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