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人生十论》中的故事

17.11.2014  18:05

  上次说了《人生十论》中皇帝和苦工的故事,今天再说一段许衡和李树的事。

  美国心理学家詹姆士,“把人之所自认为我者,分析为三类”,一肉体我;二社会我;三精神我。《人生十论》说,严格言之,有身体未必即算有一我,必待有了社会我与精神我,始算真有我。但此二我相比,社会我是宾我,精神我才始是主我,是真我。

  以上比较抽象。具体事例,许衡是元代儒人。他和众人在道旁歇息。那儿有李树果实累累,众人摘李果腹,许衡不摘。人问他:“此李无主,汝为何独不摘?”许答曰:“李无主,我心独无主乎?”《人生十论》评曰:“在众人,只是李可吃,李又无主,此种打算,全系身我群我事。独许衡,曾有一心我。

  这身我、群我和心我,就是詹姆士所说的我的三类了。但是,这里的心我仍然是社会我之变相,或可说由社会我脱化来。许衡的心我让他不摘李子,“不是我的李树,我不该去摘李子”,这其实也是社会礼法所规定的。 

  孔夫子称颜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这个不改其乐,则全是颜渊的真心真乐真我。如果一个人想,我这样做了,可以得人赞赏,因而乐此不疲;则就不是真心我,仍是社会我身体我了。“此一辨则所辨甚微,然追求人生最高自由,则不得不透悟到此一辨。”(《人生十论》之九“如何获得我们的自由”)

  我们常常说的学雷锋,学习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看来都是社会我层面上的功夫,要更上一层获得自由,还有精神我的境界,就不是导师领导等等所能给予的言传身教所能完全解决的了。

  《人生十论》自序中说,“教训我而使我获益的,不一定同样可用来教训人”,或许也就是这个意思。“问我何所有,山中惟白云。只堪自愉悦,不堪持赠君。”话虽如此说,就读者来说,开卷有益,读一读前人的谆谆教诲,总会是有启发的吧。所以我读了好,又拿来送老朋友了。(钱行,文章摘自《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