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点击》评论:从民告官胜诉看依法行政推进

03.02.2015  13:21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今天是2015年2月2号,星期一,农历腊月十四。以前有句俗语叫:“民不与官斗”,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民告官几乎成了一种“禁忌”。可如今,这种“禁忌”正在逐渐被打破,民不但敢告官了,而且胜算还越来越大,是不是难以想象呢?民告官的底气从何而来?民告官现象日益增多,意义何在?它给我们传递了哪些信息?《观点面对面》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将畅所欲言。

主持人骆萍:一说到“民告官”,大家不禁会联想到“告御状”,像我们熟悉的清末四大奇案就是老百姓跟官府发生争议,跑到京城告御状的事。还有电影《秋菊打官司》,也是讲述了一起“民告官”的案例,可以说“民告官”自古就有。我们先来听听热评听众对此是怎么看的:

渭南听众 冯先生:我觉得,民告官的案件增长是好事,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以前,人们由于种种原因不敢告,现在,随着国家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力度的加大,以后类似民告官这种事可能还会增多。

主持人骆萍:这位听众说“民告官”反映出的是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孙老师,您对民告官这类案件怎么看?认为它有哪些积极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副院长 教授 孙昊亮:孙昊亮:“民告官”案件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必然趋势,促使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民告官”案件将促进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

主持人骆萍:通常“民告官”给人的印象就是官司难打。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难堪称“民告官”案件的常态。刚才的热评听众也表达了这一层意思。为什么难,难在了哪儿呢?孙老师,请您给我们分析一下。

西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副院长 教授 孙昊亮:行政诉讼案件难打的最主要原因是政府干涉司法。在行政诉讼中,为了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干预司法个案的现象比较突出。司法受制于政府部门、个别政府领导法治观念淡薄、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不足都是导致“民告官”官司难打的原因。

主持人骆萍:开始下面的问题前,需要请孙老师给我们先普及一下法律知识,给我们介绍一下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背景,还有这个制度的建立有怎样的意义?另外每年这类行政诉讼案件呈现怎样的趋势?

西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副院长 教授 孙昊亮: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1989年我国制订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部法律的制订对于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大幅上升,这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迫切要求。

主持人骆萍:对于今天的话题,西安听众程女士发表了她的感慨:

西安听众 程女士:我想说,今天这事给各级政府部门提了个醒,在平时工作时一定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摒弃以往那些不规范的行为。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民告官赢了,执行不了怎么办?”

主持人骆萍:对这位听众的感言孙老师怎么看?这位听众还提到一个执行难的问题,说如果群众打赢官司却遭遇执行难又该怎么办,孙老师,我们想听听您的建议。

西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副院长 教授 孙昊亮:我们应当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将政府的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建设依法行政的法治社会。对于行政案件中的执行难问题,应当通过加强司法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建立各级政府和领导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政府部门的法治观念等多种措施加以解决。

主持人骆萍:如何加快“民告官”法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畅通“民告官”渠道呢?就在刚过去的2014年年底,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这部新法将为以后的“民告官”带来哪些新变化?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难能否得到转变?孙老师——

西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副院长 教授 孙昊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加强了对当事人诉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增加了行政诉讼代表人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增加了民事行政争议交叉处理机制,增加了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不执行判决的责任等等。这些新的规定都会使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情况得到改善,但这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

主持人骆萍:修订后《行政诉讼法》即将实施,它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国带来怎样的推动作用和意义呢?孙老师,您有哪些思考?

西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副院长 教授 孙昊亮:本次《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有利于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要求;有利于控制政府的行政权利,保障公民权;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障人权。

主持人骆萍:听众朋友,“民告官”现象的日益增多,并非坏事,这始终是一种进步,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对于老百姓而言,这是对生命个体权益的更大尊重;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民告官现象的增加,倒逼行政机关真真正正做到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工作不断推进和公民法律意识逐渐觉醒的大背景下,一级地方政府能够自觉置身于法律监督下,接受法律的裁决固然令人欣喜,但我们更要意识到,“民告官”只有完全实现:立案不再难、审理不再难、执行不再难,才能真正落实依法治国的要义!

本次节目编辑:姚婧、梓涵、李荇、勇军和方明。节目主编:骆萍。监制:刘天鹏、史宝军。总 监 制:黄寿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