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城市限行应慎重决策

22.09.2014  20:03

  兰州市官方近日披露,经充分考虑公众意愿和建议,决定将原计划为期半年的重点区域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方案进行优化调整,9月21日至29日在主城区实行单双号限行,之后仍恢复尾号限行。(9月21日《北京晚报》)

  此前的9月16日下午,兰州市政府新闻办曾举行新闻发布会,兰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党政文通报,从21日开始至明年3月20日,该市9座以下社会车辆实行为期半年时间的单双号限行。限行半年为什么变成了限行9天?据官方的说法是,在短短的四天时间里,社会各界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考虑社会意愿、采纳群众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对此前制定的为期半年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方案进行重新优化,变为9天。

  兰州市政府听取市民意见,修改限行方案,值得肯定。然而在进行赞扬的同时,我们更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对此前不慎重、不科学的决策进行反思。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政府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兰州市政府也应以此事为契机,让决策程序更公开、透明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