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请给路边停车收费一个说法

11.11.2014  14:16

  “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在大街小巷划线,收取停车费,凭什么?”“公路是纳税人出资建设的,从前的养路费、现在的燃油税等税费也掏了,政府凭什么拿公共资源收钱呢?”近日,来自北京、天津、上海、湖南、山东等14个省市的31名车主,委托律师分别向31个城市寄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对公共停车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钱款去向等8个问题进行信息公开。(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晏扬:在不允许停车的路边停车要罚款,在允许停车的路边停车要收费,大多数城市如此,而且一向如此,人们早就习以为常。很多人计较收费标准的高低,鲜有人计较收费本身是否合理合法。但这31名车主想不通,硬是要较这个真儿,他们提出的8个问题堂堂正正、有理有据。显然,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需要这样较真儿的公民,路边停车该不该收费以及收费去向等问题,都应该纳入法治轨道,有一个明确说法,而不能像现在这样,车主稀里糊涂地交、有关部门稀里糊涂地收。

  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