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两年陕西省公益诉讼多项工作居全国前列

22.11.2017  09:54

  昨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介绍了“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和生产生活环境。为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检察机关,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先督促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依法履职;在行政机关或有关组织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包括我省在内的1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两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入法。

  2015年陕西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省份后,引起省委高度重视。通过不懈努力,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较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已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6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45件,起诉74件,公益诉讼多项工作均居全国前列。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工作。

  延伸阅读

  公益诉讼是如何实施的

  我国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从2015年开始开展,对很多人来说,公益诉讼还是新事物,那么,检察机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是如何操作的?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贾宇介绍,面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首先会通过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一个月内依法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觉依法履行职责,90%以上的部门能够在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益维护。如西安市未央区草店村郑西、大西高铁桥下长期堆积大量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检察机关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调用大量人力物力,连夜清理铁路高架桥下垃圾,拆除违章建筑。一个月时间里共清理垃圾300余车约3000余方,长达8年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对于检察机关督促后行政机关仍不积极履行职责的,我们坚决依法起诉,并注重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诉周至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2014年5月期间,周至县二曲街道办事处渭中村的24.63亩基本农田被人为挖损破坏,形成深约6米的土坑。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向周至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周至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职,被挖损的基本农田未被复垦,涉案24.63亩耕地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遂提起诉讼。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西安市国土资源系统组织了该案的旁听,案件的办理,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统计,截至目前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累计补种、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1822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714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6431吨,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的资产和权益价值7.2亿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周至县发布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经周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