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西安成“特大城市”

21.11.2014  11:26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明确新的划分标准。《通知》要求,新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为何要调整

    原标准已不适应发展要求

    此前的城市规模划型标准确立于1980年。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当时特大城市的标准是100万人以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数量和规模都有了明显增长,原有划分标准已难适应新形势要求。

    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陈飞表示,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还是20多年前制定的,当时的城市化率不到27%,仅为现在的一半。“当前,随着人口流动和聚集,部分城市因规模过大出现了城市病问题,部分城市因资源枯竭等出现衰退问题,多数城市都实现了快速增长,出现结构性失衡问题,因而,原有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在应对新的问题时缺乏针对性。

    >>标准咋变的

    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以户籍管理制度为例,以此为标准,什么城市需要限制人口,什么城市需要适度放开,都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