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形成并提交24份专题调研报告

31.08.2015  11:30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7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信春鹰说,至今年7月上旬,9个专门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经过认真调研,共形成并提交24份专题调研报告,涉及民族、养老、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外事、侨务、节能环保、“三农”、港澳事务等诸多领域。

        信春鹰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若干重要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从3月中旬到7月下旬,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配合,圆满完成了调研任务,取得积极成果。

        据介绍,24份专题调研报告,对相关领域的情况进行了梳理,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建议:

        民族委员会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对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作出重点安排;

        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建议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我国养老服务法律制度;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继续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对“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调研建议,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加快修订价格法。对“深化金融改革”的调研建议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放宽金融市场准入,确立金融综合经营模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完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建议,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职业教育法关于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的相关内容。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调研建议,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调研建议,推进文化立法,建立完善文化法律制度。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调研建议,要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激励性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医,依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外事委员会对“边界安全建设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将国家边界安全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设立国家边界安全建设专项,未来五年年度建设和维护经费应逐年递增;

        华侨委员会对“加快推进侨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开展调研,建议编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应当突出依法护侨的理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建议,将依法保障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三五”规划。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要从国家战略利益和能源安全考虑,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的调研建议,应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调研建议,继续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依法有序推动公众参与。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调研建议,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调研建议,探索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尽快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节能减排”的调研建议,继续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调研建议,加大生态补偿资金力度,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调研建议,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完善价格、补贴和税收政策;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农村扶贫开发”的调研建议,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力度,加快扶贫开发立法进程。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调研建议,进一步加快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粮食法,依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税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建议进一步完善税收和非税收入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和部分法律委员会委员对“粤港澳合作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设“深化内地与港澳全方位合作”一节,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在经贸、教育、科技、民生、社会等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