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象棋残局骗局:一堆托在表演 骗钱后按比例分赃

16.07.2018  16:22

  街边的象棋残局十之八九是骗局。

  有人摆象棋残局,有人扮演一起下棋并有输有赢,还有人假装围观佯装指导……

  其实,他们是在用设象棋残局的方式骗取路人钱款,之后再约定比例分赃。

  最终,他们骗取被害人7000余元。日前,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并处罚金。

  徐某(另案处理)组织宋某(另案处理)、周某(另案处理)、朱某1(另案处理)、“明慧”(身份不明,在逃)、陈某(在逃)等人用设象棋残局的方式骗取路人钱款并约定比例分赃。

  39岁的男子申某也参与其中。据悉,申某初中文化,无职业,老家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

  2016年7月底的一天,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号附近的一个地下通道口,周某摆象棋残局,“明慧”扮演互不相识的路人与周某一起下棋,并造成互有输赢的假象。申某、徐某、宋某、朱某1、陈某等人佯装围观或望风。

  其间,“明慧”鼓动途经此处的被害人刘某与周某下棋,刘某在“明慧”的引诱下押注人民币500元与周某下棋,陈某、申某等人佯装指导刘某,最后刘某输棋。在此之后,“明慧”表示可以借给刘某人民币4000元用于继续下棋,刘某遂向其借款4000元后与周某继续下棋。但刘某再次输棋。

  此后,刘某在“明慧”、周某、朱某1、申某等人的陪同下到附近的银行ATM机中共取出6500元现金,随即刘某将其中的4000元交还给“明慧”。期间“明慧”一直在诱使刘某继续押注与周某下棋。

  刘某在听信“明慧”的鼓动后,将取款剩余的2500元现金及身上剩余的300元现金全部交给周某后,与周某继续下棋,这一次他又输给了周某。

  据悉,刘某被诈骗钱款合计人民币7300元,现已全部返还。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摆象棋残局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申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合理。

  鉴于申某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处罚;申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申某认罪认罚,诈骗赃款已全部返还刘某,且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日前,法院判决申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法上缴国库。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