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推动我省煤层气抽采利用产业发展

10.05.2015  11:29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利用财政资金推动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全省抽采企业由2013年的3家增加到6家,煤层气抽采量和利用总量分别增长2.32倍和1.43倍。近两年获得中央补贴资金1108.61万元,预计2015年可争取中央资助资金2150万元。

  煤层气,也称煤矿瓦斯,热值与天然气相当,是优质清洁能源,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煤炭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治污减霾具有重要意义。去年11月,我省出台了在中央财政按0.2元/立方米(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的基础上,对煤炭、煤层气企业开采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出售或自用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用于发电的,对企业给予0.1元/立方米(折纯)的配套政策,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截至目前,我省的煤层气抽采量由4282.99万标准立方米增加到14222.01万标准立方米,煤层气利用总量由3038.04万标准立方米增加到7375.1万标准立方米。其中延川南、韩城、彬长等项目列入国家能源局《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中,彬长大佛寺矿被列为国家级瓦斯利用与治理示范矿井,2014年彬长新生能源有限公司获得中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00万元。(记者 杨华 实习生 刘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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