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财政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城乡低保群众生活安排

05.02.2016  11:44

  2015年,我市财政多方筹措并及时下拨困难群众生活资金6.24亿元,提前下达2016年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44亿元,使10.6万户21余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从中受益,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一、积极筹措低保资金。2015年,市县级财政及时按进度拨付地方配套资金,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目前,省财政已下拨我市城乡低保补助5.53亿元。

  二、及时提高补助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由385元/人月提高到43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250元/人年提高到2500 元/人年。全年全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 6.1亿,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1.1万人。

  三、严格审核低保资格。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落实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已保对象复审力度,形成低保对象进退有序,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经过复审和核实,目前,全市退出保障机制40578人,维护了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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