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开启全市农药管理工作新征程

27.09.2017  15:11

9月22日,市农林委在西安市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中心召开全市农药管理工作推进会,这次会议主要是落实8月底全省农药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同时对《条例》及配套规章落实进行部署和培训。市农林委主任冯慧武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市农林委副主任张贵生就农药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各区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种植业科科长、区县农技中心主任及区县植保站长、执法大队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农林委科教处处长王锐传达了市政府2017年秋冬减雾治霾会议精神。接下来市农林委主任冯慧武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履行农药全程监管职责,并明确了不同层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同时,规定农药使用事故和药害处置统一归农业部门负责,强化农业部门用药监管及指导责任,也就是说,农药“从生到死”全由农业部门负责。冯慧武强调,各区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切实负起监管责任。最后,市农林委副主任张贵生就近期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张贵生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新《条例》的第一年,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开好局、起好步,以经营许可证为抓手,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以舆情监测为重点,强化应急事件处置;以宣传培训为手段,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以市场监管为切入,加大农药管理力度,确保过渡期平稳有序。一是要认清形势,准确把握问题导向,要从“保供给、保安全、保环境”三个角度出发,认清形势,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二是要职责统一,明确不同职级农业部门的责任。三是要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新《条例》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要加强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及农药使用者的培训,为实施农药经营许可打好基础。四是会后要做好汇报,积极与辖区的人事、财政等部门落实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张贵生强调,新《条例》的变化对农业部门来说,现在已经到了无退路、无推处的地步,各区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全程监管意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注重管理服务相结合,质量与安全并重,同时要加强舆情监督。

下午,市农林委邀请省药检所副所长李智文对全市农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据了解,《条例》的重大变化有五点:一是职责统一。赋予农业部门履行农药全程监管职责,并明确了不同层级农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农业部负责农药的登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生产许可、限用农药经营许可,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负责农药的经营许可,做到分级负责、责权统一。二是职能加强。在保留登记许可基础上,新增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和试验单位许可。新增省级农业部门登记试验备案职能,规定农药使用事故和药害处置统一归农业部门负责,强化农业部门用药监管及指导责任。三是门槛提高。提高了农药登记、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在经营许可方面,经营者必须经过专业学习或培训,要有可追溯电子码扫描设备和管理系统,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实行实名和可追溯,互联网经营农药应有实体店等。四是处罚加大。提高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罚款额度,增设列入“黑名单”等信用惩罚措施。五是问责趋严。明确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行为的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