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产生动力,目标引领方向。在社会产生广泛反响、人民群众寄予厚望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已进入关键性的实施阶段。新的治理工作目标就在眼前: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督导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半年组织一次督察。完成新任务,思想要有新认识: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抓工程质量治理,不仅仅是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事情,它关系到提高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维护国家经济发展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经济工作“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工作,大多是基础性、与民生工程息息相关的工作,且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较大,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高低。因此,面对工程质量治理工作新目标,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抓工程质量治理,不仅仅是行业的事情,它关系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局。 城镇化是我国内需的最大潜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一个重要方面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因此,工程质量高不高,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建设“底子”打得牢不牢。特别是住宅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关乎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镇的公共运营安全,不能有半点儿马虎。
最后,要充分认识到,细节反映品质。 抓工程质量治理,要抓细节,只有细节到位,治理工作才到位。因此,检查督察工作不仅仅要落到项目、沉到工地,还要细查深纠,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风起帆展,水涌船行,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大帆已经高高扬起。新的治理工作目标的确定,是整个工程质量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各个环节只有无缝对接,治理工作才能顺利展开;各项措施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治理工作才能高质量完成,才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