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建立水利工程质量责任制体系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09.10.2014  09:36
          白水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近日结合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向在建水利工程各项目法人发出了《关于加强质量责任制建立和落实的通知》,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要建立落实建设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检查、工程例会制度等,严格按照规范落实各种验收制度;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检测和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监理规范等要求进行监理,制定和完善监理各项制度;监理工程师要加强施工图审,对无设计单位盖章或无设计人员签名的施工图,一律不得签发、施工。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执行“三检制”;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查、检验工作,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设计单位要切实做好工程设计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加强施工图的会签,对出案图纸必须做到签名、图章齐全。检测单位要对工程检验结论负责,严格按照规范和工程检测计划对工程检测,严禁随意取值和伪造检验数据;同时,要建立健全检测资料档案,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准确性。(白水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