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18.09.2017  20:10
关于印发《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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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及杨凌示范区残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局)、扶贫办(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委(局)、旅发委、林业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各银监分局、延安保监分局、共青团、妇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战略任务,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制定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确保不让贫困残疾人在脱贫攻坚战中掉队,与全省人民一道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结合我省当前贫困残疾人现状、致贫原因、特殊困难和需求,省残联、省扶贫办等23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残联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发展改革委 省扶贫办 省教育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农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旅发委 省林业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银监局 陕西保监局 共青团陕西省委 省妇联  2017年9月11日    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有效贯彻落实,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了贡献。但目前,我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仍面临着人口数量多、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等突出困难和问题,任务艰巨、形势严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和难点。确保到2020年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事关广大贫困残疾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胜利,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单位制定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深入实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结合当前我省贫困残疾人现状、致贫原因、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瞄准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采取超常规举措精准施策,在普惠中体现特惠,整合优势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以下简称“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有效扩大。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三、主要任务  ——通过全面落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保障制度兜底脱贫一批。  ——通过减少医疗康复费用刚性支出并改善残疾人身心功能状况缓解一批。  ——通过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动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解困一批。  ——通过加大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赋能一批。  ——通过产业带动、资产收益折股量化等多种方式帮带一批。  ——通过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行动结对帮扶一批。  ——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贫困残疾人扶贫帮助一批。  四、重点行动  (一)基层党组织助残脱贫行动。落实《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脱贫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脱贫工作,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  (二)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结合健康扶贫、社区(村)医生签约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  (三)产业扶持助残扶贫行动。进一步落实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1+N”系列文件精神,安置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从业。利用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通过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加强各级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四)光伏助残扶贫行动。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  (五)电商助残扶贫行动。落实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借助知名电商企业,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有意愿且有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实现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  (六)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依托旅游扶贫带动性强、覆盖面广的独特优势,结合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实际,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在适当的岗位就业增收。  (七)贫困残疾妇女手工制作脱贫行动。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八)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发动各级共青团、青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助残政策、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扫盲、康复服务、文体活动、爱心捐赠、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九)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落实《关于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建省、市级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遴选出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行列中。  (十)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依托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对15—50周岁有扫盲意愿的贫困残疾人文盲开展扫盲,着力加强教育脱贫,提高其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和信心。  (十一)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入学行动。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资助的力度,优先帮助贫困残疾儿童、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十二)千名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行动。加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力度,以残疾人贫困户为重点,每年对有寄宿制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残疾人进行集中托养,释放其家庭生产力。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精准识别机制,抓实建档立卡关键环节  ――各级扶贫部门和残联要加强沟通协调,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精准识别残疾人贫困户,做到不漏一户、不差一人。  ――完善贫困残疾人基本信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驻村干部、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每年年底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掌握残疾人贫困户享受扶贫开发政策和项目落实信息,建立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机制,在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中实现信息共享。  ――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县建立贫困残疾人脱贫台账管理系统,动态反映和监测贫困残疾人脱贫与返贫及政策措施惠及情况。  (二)加强制度有效衔接,完善社会救助兜底解贫  ――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落实分类施保政策,按照低保标准增发补助金。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在延续12个月低保政策的基础上可再适当延长救助时限。生活困难、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  ――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  ――开展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工作。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从2017年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切实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健康保障水平。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儿童和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探索推动对长年卧床、需家庭长期照护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政府兜底集中供养。做好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工作。  (三)加大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扶持力度  ――对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条件且自愿搬迁的残疾人贫困户给予积极支持,优先享受迁入地社会保障、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确保残疾人搬迁对象生活稳定、有业可就,稳定脱贫。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农民进城落户、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给予重点保障。  ――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作为“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被认定为危房,无搬迁意愿的,由住建部门通过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县(市、区)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残疾人家庭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在制定和实施搬迁规划和危房改造中同步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四)加大对贫困残疾人结对帮扶力度  ――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助残扶贫培训。深入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按照年度帮扶残疾人贫困户户数不低于总数25%的标准,通过与贫困残疾人家庭结对开展“帮、包、带、扶”等形式,帮助落实扶贫和救助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经营服务,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  ――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在脱贫攻坚中要格外关心贫困残疾人家庭,指导组织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残疾人贫困户结对,通过结对帮扶,增强残疾人贫困户脱贫信心,引导村民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带动文明风尚,激发更多力量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增收。  (五)依托精准康复行动,提高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残疾人实行政策倾斜,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落实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使贫困残疾人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实行农村贫困残疾人住院先康复治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力度,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有条件的地区对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给予补贴。加大农村和贫困地区残疾预防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残疾预防措施,减少贫困地区残疾发生和发展。  ――建立完善康复定点服务网络。县(市、区)医疗卫生、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定点服务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知识普及、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个性化康复服务。加快农村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  ――大力提升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和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比例。  ――到2020年,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服务。  ――加强贫困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工作,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以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结合健康扶贫、社区(村)医生签约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将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社区(村) 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的能力。  (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贫困残疾人就业脱贫能力  ――实施“雨露计划”,优先培训贫困残疾人,将适合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其在农业领域创业。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和各种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对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各级扶贫部门在培训项目、培训资金上要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每年依托扶贫部门培训不少于200名贫困残疾人。残联系统年度培训10000名贫困残疾人。落实对残疾人贫困户培训后资金、场地、设备、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就业创业服务与扶持政策措施。  ――各地商务部门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免费电子商务培训、创业孵化、合作对接和就业推荐,全方位、全流程帮助贫困残疾人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地、就近、就便创业、就业。  ――依托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提高他们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  ――全面落实《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加大对返乡残疾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将脱贫致富的优秀残疾人优先纳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七)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殊教育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特教学校与贫困地区特教学校建立帮扶机制。  ――加大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资助,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接收学前残疾儿童。积极推进学前一年残疾儿童免费教育。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班)及幼儿园随班就读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健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推动各地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全部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为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补助,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特殊教育津贴政策。  ――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免除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通过发放助学金、提供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的资助力度。  (八)积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发展产业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维护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分享到增值收益。  ――结合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实施产业助残扶贫行动,支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中,结合残疾人特点,调整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残疾人贫困户的支持力度。通过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旅游模范户、乡村旅游金牌农家乐、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和涉农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精准扶贫,帮带贫困残疾人,带动残疾人贫困户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落实省残联、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贫园区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通知》,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从业。落实省残联、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工作的通知》,安置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从业,安置比例不低于应安置贫困户总数的20%。  ――落实省残联、省扶贫办《关于继续使用扶贫资金增强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能力的通知》,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入户帮扶贫困残疾人,各县(市、区)每年直接扶持不少于150户,每户扶持资金不少于5000元,用于发展生产。实施好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加大资金入户帮扶力度。  ――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每年不少于2000名,每人扶持资金5000元。各地也要按年度安排资金鼓励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  ――继续建设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辐射带动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鼓励支持涉农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采取“公司+残疾人户”“合作社+残疾人户”“家庭农场+残疾人户”“互联网+残疾人户”等多种扶贫模式,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就近就便发展设施农业、庭院经济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做好安康市和麟游县、米脂县、石泉县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各市要选择一个县(市、区)创建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全面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九)开展各种形式的助残扶贫专项行动  ――开展光伏助残扶贫行动,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获得光伏扶贫收益。  ――在实施林业生态护林员脱贫项目中,优先吸纳有管护能力的残疾人。  ――实施电商助残扶贫行动,加大对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创业的扶持,开发和推广适合残疾人从事电商产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平台,鼓励地方加大对贫困残疾人从事电商和电商咨询服务的培训。  ――开展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扶持贫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优先在旅游景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就业增收。  ――开展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对口协作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富裕县(市、区)帮扶贫困县(市、区)活动。  (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对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的投入,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等形式的扶贫增收项目。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  (十一)加强金融扶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发符合残疾人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开展担保业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保证保险费予以补助,并提高补助标准。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安排,加大贴息和风险补偿力度,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投放规模。  ――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展的扶贫小额信贷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  ――加大保险扶持贫困残疾人力度,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保险产品,推广政府+农户+保险+银行模式,提高贫困残疾人抗风险能力。  ――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鼓励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为残疾人贫困户优先提供生产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建立贫困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担保金制度。  (十二)落实“三变”改革要求,保障贫困残疾人资产收益  ――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户将土地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折价入股,用于参与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推进将财政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优先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残疾人增收。  ――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分配集体收益时,优先保障贫困残疾人户受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残疾人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户。  (十三)构筑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脱贫攻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互通互联,及时掌握贫困残疾人脱贫和返贫情况。  ――积极探索由政府出资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购买相关商业保险,减轻其后顾之忧。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提高托养服务能力水平。以残疾人贫困户为重点,对有寄宿制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缓解其家庭支出和长期照护负担。政府举办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接受过财政资助的社会力量兴办机构,尽最大努力减免、免除其托养费用;对确需长期托养的对象,要积极创造条件,最大程度延长托养时间。  ――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和人员队伍建设。在贫困地区优先落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  (十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  ――积极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引导社会帮扶资源投入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人才和智力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助残扶贫基金会,设立慈善信托或者以其他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支持残疾人脱贫。组织实施贫困残疾妇女手工制作脱贫行动,帮扶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在实施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中优先为残疾人贫困户提供服务。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动员残疾人企业家、致富能手帮助带动残疾人贫困户增收。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残疾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和部门协凋,督办政策措施落实。各地要将市、县级残联纳入当地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参与和配合做好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强考核和贫困监测。各地要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明确考核内容、权重分值。市、县残工委要组织联合督查,并对贫困残疾人的扶持效果、资金投入、脱贫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建立贫困残疾人涉贫重大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残疾人脱贫工作水平。在实施农村贫困监测工作中,要反映残疾人贫困状况和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托“10·17”全国扶贫日宣传平台、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脱贫攻坚。开展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积极开展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市、县创建,挖掘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宣传残疾人脱贫自强模范和助残扶贫典型。  (四)提高残疾人组织参与残疾人精准脱贫工作的水平。各级残联要加强与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工作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市、县级残联要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负总责,合理配置人员,乡镇、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要掌握脱贫攻坚政策和当地贫困残疾人底数,配合做好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  附件: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行动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行动 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都有帮扶人、帮扶措施、帮扶资金。发挥驻村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的指导带动作用。 省委组织部 省扶贫办 省残联
残疾人精准康复扶贫行动 结合健康扶贫、社区(村)医生签约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下乡入户等工作,推动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改善残疾人身心状况,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自理和参与生产劳动能力。 省残联 省卫生计生委 省扶贫办
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 依托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提高学习文化技能和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和信心。 省残联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扶贫办
产业扶持助 残扶贫行动 通过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产业技能培训,利用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提供资金支持,扶持残疾人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手工业,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贫园区、残疾人扶贫基地和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帮带贫困残疾人从事产业项目增收脱贫。 省农业厅 省人社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 省扶贫办 省残联
光伏助残扶贫行动 利用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造光伏设施,或集中建设后以折股量化的形式配发给残疾人贫困户,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获得资产收益。 省残联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
电商助残扶贫行动 落实电商扶贫相关政策,借助知名电商企业,为残疾人提供电商培训,扶持有意愿且有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实现电商创业,帮助贫困残疾人从事与电商相关的增收项目。 省残联 省商务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
百村千户乡村旅游助残扶贫行动 通过社会资本,依托扶贫、旅游等政策在贫困地区有旅游资源的贫困村,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在适当的岗位就业增收。 省残联 省旅发委 省扶贫办
贫困残疾妇女手工制作脱贫行动 通过实施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与制作,帮扶残疾妇女实现就业增收。 省残联 省妇联 省人社厅 省扶贫办
阳光志愿者助残扶贫行动 发动各级共青团、残联、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依托现有扶贫和涉残相关政策和项目,针对贫困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支教助学、文体活动、爱心捐助、技能辅导培训、生产服务、创业扶持等志愿扶助 省残联 团省委 省扶贫办 省文化厅
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行动 落实《关于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建省、市级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遴选出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脱贫典型,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贫困残疾人增强脱贫信心,自觉参与到就业创业和劳动生产增收行列中。 省残联 省扶贫办 省委宣传部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入学行动 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加大对贫困残疾儿童、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资助的力度,优先帮助贫困残疾儿童、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省残联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千名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行动 加大“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力度,以残疾人贫困户为重点,每年对有寄宿制托养服务需求的重度残疾人进行集中托养,释放其家庭生产力。 省残联

 

 

 

省残联再承担一项政府任务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政残疾人联合会
今年我省240名上线残疾考生全部迈入大学校门
  省残联会同省教育厅强化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全残疾人联合会
渭南市农机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农机产业扶贫工作
为积极响应落实渭南市委、市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农业机械化信息
省委、省政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
      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深度贫困残疾人联合会
陕西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陕西新闻
黄河保护法通过 保护“母亲河”有法可依
  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陕西新闻
今年我省成功应对17轮强降雨实现安全度汛
  记者10月27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今年汛期,陕西新闻
“监管+”为食品生产企业纾困解难
  10月2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