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遭遇执行难 新手机退货遭拒

03.03.2015  10:18

    昨日,“3·15热线”开通首日,接到不少读者的消费维权电话。记者发现,消费者反映较多的问题集中在“网络和电视电话购物”领域。针对这一问题,消协人士指出,去年正式实施的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增设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新规,消费者的网购“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已获得支持,可是仍有部分商家执行难。

     没检测证明 新手机退货遭拒

    2月24日,消费者李先生在“苏宁易购”网站上,给母亲买了一个中兴牌手机,花费158元。可当他准备开机使用时,却发现安上电池,插上充电器和电话卡都开不了机。随后,李先生向苏宁易购客服反映,可客服却表示,要想退换货,必须要有检测证明。

    对此,记者在网站的售后服务政策一栏也看到:“因质量问题或故障,凭厂商维修中心或特约维修点的质量检测证明,享受七日内退货、15日内换货、15日以上在保质期内享受免费保修等三包服务”。

    “我家住在长安区,检测地址在莲湖区,我一直加班,根本抽不出时间去检测。”李先生说:“随后我又给苏宁易购客服打电话,问能否把手机寄回去做检测。如果手机没有问题,我愿意承担来回运费。如果有问题,直接给我换新机。可是,苏宁易购客服却表示,必须有检测证明他们才能收手机。”对此,李先生十分想不通,在网上购物就是图个方便,现在商品出问题了,就显得特别不方便了,苏宁“易购”怎么变成“难购”了?

    随后,记者拨打苏宁易购品牌投诉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手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确需要检测报告才能退换。但现在手机出现问题,已经不符合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条件了。不过,客服经理随后表示,愿意配合消费者积极解决,不要检测报告即为消费者退货。最终,在本报督促下,此事得到解决。

     七日内退货 无须说明理由

    网购手机出现问题,退换时必须出具检测报告吗?对此,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去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第25条新增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这条法规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购买物品七天内无条件行使“后悔权”。“以前我们规定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现在强调了‘无理由’退货。”消协人员表示,条款不光包括网络,邮购、电视购物等形式也都在退货范围之内。

    不过,并不是不喜欢的商品都可以退货。无条件退货不包括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计算机软件数字化产品、在线下载及可拆封音像制品等四类商品。而手机,并不在其中。因此,消费者如果再遇到像李先生的遭遇,可以保留好证据,向工商部门及消协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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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启动打假维权执法月行动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3月份,西安市工商局将开展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月活动。3月15日,西安市工商局还将联合西安市消协,在西安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服务中心会场,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

    据了解,打假维权执法重点将围绕服装鞋帽、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家具、儿童用品、珠宝玉石饰品等商品展开。依法打击以下违法行为: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行为;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商品的行为;经销没有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变质失效商品的行为;经销用医疗废旧物、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废旧棉絮等制作危害身体健康商品的行为;经营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同时,此次行动还将查处利用虚假广告、仿冒商标等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利用合同免除自身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服务领域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

    3月15日当天,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在西安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咨询服务中心会场,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