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揭"套路贷":借1万写30万借条 房子被迫抵押

05.06.2018  17:41

  “套路贷”是一种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诈骗方式。放贷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返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目的是为了获取被害人的房产。

  近日央视记者在浙江杭州,采访到了几名被套路贷诈骗的当事人,他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揭示了其中的骗局。

  受害人小陈:我大学的时候,就接触了这个校园贷。刚开始只有四五千的债,后面还不上。然后再通过另一个校园贷,就一个接一个。后来就是十多万的债务。

  小陈,24岁,杭州本地人,上大学期间小陈花钱大手大脚,先后欠下了10多万元的校园贷。去年夏天小陈毕业回到家中,通过网络认识了高利贷中介冯某。冯某听说,小陈家里的老房子马上就要拆迁,是个理想的“套路”对象,于是答应小陈帮他去贷款,用这些贷款去还之前欠下的校园贷。2017年7月,小陈被冯某带到了放贷人冀某的办公室。

  受害人小陈:我到他(冀某)办公室的时候,他提出借三万,只能到手一万。中间的费用是平台费、利息,还有保证金都要扣掉,零零碎碎扣掉两万,我只能到手一万块钱。利息是十天一付,是三千利息。

  记者:十天就三千利息吗?

  小陈:对,然后我还要付给中介(冯某)四千块钱的中介费。所以其实我借了三万的话,我只到手了六千块钱。

  借款三万元,实际到手只有六千,更夸张的还在后面。

  记者:借条是怎么写的?

  小陈:借条写两张。他说,为了防止我还不上,然后他们可以起诉,所以要多加一条。他们的说法就是借一押一。就是写了两张三万借条,总共六万。

   借贷一万元写下三十万借条

  梳理一下小陈是如何借的这笔钱。首先在对方的要求下,小陈共签了两张借据,每张三万,借据总金额六万,而小陈实际拿到手的只有六千元。除此之外,小陈每十天还要支付三千元的利息,即使不算利滚利,这实际到手的6000元借款,年利率为1825%。而我国法律支持的民间借贷的年利率最高是36%。小陈在借了这笔已经超过正常借贷上限50倍利率的高利贷之后,又发生了什么呢?

  受害人小陈:因为我需要一万多,所以当天借的六千不够。然后我通过那个中介又找了第二家。也是这个形式,这个利息,我得到了一万多,然后付给中介的费用之外,我剩下到手是大概八千左右。

  这一次小陈仍然被对方要求签下两张借据,金额总计6万元,实际到手8千元。仅仅这两次,小陈的债务就已经增加了12万,而他实际拿到的只有不到一万四千元。

  不过这只是噩梦的开始,因为不能按时还钱,小陈被这名放贷人带到其他高利贷放贷人那里借钱,以类似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归还前一笔贷款的部分欠款。然后之后的这名放贷人再带着小陈去找第三家,手段相同,就这样小陈身上的债务被不断垒高。

编辑: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