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暂行办法》

03.09.2019  16:20

    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国家民委关于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和规范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研究制定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并于近日印发施行。

    《办法》建立了各级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明确了贷款贴息的企业、承贷银行、适用的产品范围等,对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等程序进行了规定,提出了贴息资金的监督以及绩效管理的要求。《办法》的施行对于贯彻落实好国家对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用好用足中央对地方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将起到积极作用。